《白银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明确白银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建立政府、供电公司、用电客户共同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持续优化提升我市电力营商环境,我委会同国网白银供电公司起草了《白银市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园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白银市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电力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办法》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为增强《办法》的科学性、规范性,我委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财政、住建、交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等23个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征求意见,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意见建议1条,在修改完善并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市政府同意,于7月8日以市政办发〔2023〕61号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10条。
《办法》所指电力接入工程,是指由于用户申请新装、增容或变更用电引起的,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入网工程,不包含用户提出的超标准供应或个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务。《办法》适用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办法》按照电压等级分为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和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分别由属地政府、供电公司、土地储备(征收)管理主体、园区管委会、用电客户承担电力接入工程投资。
《办法》明确,35千伏及以上用户、与储备土地(征收)直接相关的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以及园区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由市、县(区)行政管理部门或园区统筹协调实施和资金监管。对于由县(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建设的、自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电网的电力接入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监管工作依据资产属性可由市、县(区)政府与用户、电力公司协商解决,也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无偿移交至供电公司管理,后续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负责。
《办法》从规划编制审批、项目启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资金管理、运行维护等6个环节明确了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实施流程,有效规范了项目管理流程和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