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
为确保我县参保群众充分享受医保政策待遇,减少个人垫支、减轻群众负担,东乡县医疗保障局在此温馨提示,对确需转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外就医的参保群众,就医时请记得及时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可按规定享受异地就医报销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备案种类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就医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临夏州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取消或变更备案。
二、备案时限
自住院当日起至出院结算前都可备案。
三、备案渠道
线上办理:拨打本乡镇卫生院电话、东乡县医疗保障局异地备案电话:0930-5931045进行备案;或通过“甘肃医保服务平台”APP、“甘肃医保”微信小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后办理异地备案。
线下办理:到乡(镇)卫生院医保窗口或东乡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备案。
四、备案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甘肃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或异地就医医院住院证;
3.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
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时需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备案后在备案地住院时无需再开具转院证明。
五、就医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可概括为“选定点、先备案、后结算”。
第一步,先选择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
第二步,参保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第三步,备案后在医院医保窗口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卫生院手工报销结算。
东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