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恶犯罪线索,特发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二)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采砂采矿、强占砂矿场地、垄断资源市场、强迫交易、破坏生态环境、暴力抗法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公共场所,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强卖强买、强拿硬要、打架斗殴、称王称霸、收取保护费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 (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及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黑恶势力。 (六)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恶意索赔、敲诈、诈骗以及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售违禁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包庇、纵容,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的相关线索。 (九)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等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以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 110(24小时受理)0934-4470818; 举报信箱:环县公安局翼龙路33号信箱; 信件举报地址:环县环城镇林业巷23号(环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45700); 现场当面举报:可直接前往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映线索。 公安机关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六霸”等黑恶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安宁,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营商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对黑恶势力“零容忍”,为建设平安环县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 环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