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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贾河乡高窑、山庄2村2026年特色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租购聘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甘肃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甘肃省自主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静宁县贾河乡高窑、山庄2村2026年特色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议定项目建设各种机械租赁、材料购买、技术人员聘用等相关事宜,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贾河乡高窑村、山庄村,主要包括硬化产业道路、巷道硬化和新建排水渠三部分内容:

1.硬化产业道路:本项目硬化产业道路共2条路线,全长4.8公里,其中主线长3公里,支线长1.8公里,路基宽5.5m,路面宽4.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层,路面结构采用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路线设计车速15公里/小时。

2.巷道硬化:硬化贾河乡高窑村、山庄村巷道共计25850平方米,巷道硬化路面结构层采用1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

3.新建水渠:在山庄村新建排水渠2000米。

建设工期为:2026年4月—2026年11月。

二、租购聘主要内容

(一)机械租赁

装载机、挖掘机、载货汽车、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均含驾驶员、燃油、维修、税等(详见静宁县贾河乡高窑、山庄2村2026年特色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机械台班数量表)项目实施所需机械台班数按实际发生量核算,最高限价39.49万元。

(二)材料购买

第一包:锯材3.48立方米、碎石(2cm)566.15立方米、碎石(4cm)7117.07立方米,碎石(8cm)5.27立方米,砂砾石11410.42立方米、中(粗)砂4351.23立方米、砂6.51立方米、φ300mm以内混凝土排水管27.27米、HPB300钢筋0.52吨、32.5水泥3925.60吨,以及所需辅材(详见静宁县贾河乡高窑、山庄2村2026年特色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原材数量表),项目实施所需具体材料以实际用量为准,最高限价295.77万元。

(三)人员聘请

计划确定1名管理人员,5名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全程指导。

三、租购聘对象及条件

(一)机械(机具)租赁

1.机械租赁企业,应当具备相关资质且手续齐全,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对机械设备的要求。

2.机械设备应在保险期内,在租用期间发生机械故障,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影响租赁方正常施工进度,若3日内不能维修好,由出租方更换相同类型机械。

3.中选供应商提供的机械及操作手必须购买安全意外保险。

(二)材料供应商

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符合经营范围,开通对公账户。

(三)人员聘请

为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有序施工,技术人员须有长期从事公路、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本辖区有从事过此类项目经验者优先选聘。

四、租购聘询价比选

(一)成立询价比选工作组。成立以项目实施组成员为主的询价比选工作组。

1.询价工作小组

组  长:艾炳伟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小同   乡政府副乡长

张  岩   乡政府副乡长

组  员:赵俊俊   乡党委副书记

高三弼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宏义   高窑村驻村干部

李进进   山庄村驻村干部

任军宁   高窑村党支部书记

宋具仓   山庄村党支部书记

询价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主要原材料采购、材料运输、主要工程机械租赁的询价工作。

2.询价监督小组

组  长:王冠礼   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组  员:李  峰   乡纪检干部

王晓华   乡财政所惠农会计

询价监督小组负责对租购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询价比价时间

具体时间见公告。

(三)询价评比方式

采取现场报价的询价方式。

(四)询价评比程序

1.市场行情调查。由询价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参照县发改局确定的控制价范围,对所需机械租赁、材料购买等市场行情进行摸底并做好登记,确定价格范围。

2.发布询价公告。“租购聘”工作方案经项目实施组通过后,同时拟定询价公告,在静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中的询价内容、数量、报价要求、报价方式、报价时间、报价地点、结果评定办法等内容详细齐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公告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

3.审核资料及统计数据。询价工作小组根据《公告》要求,对报价方进行资格审核和数据统计,询价工作小组将询价结果以表格的形式上报项目建设实施组,项目建设实施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询价结果,形成询价评比意见。确定后的机械租赁、材料供应商在乡、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五)评比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个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避免不公平竞争。

1.不单纯以价格取舍租购聘对象。根据符合租(购、聘)用的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租购聘对象。

2.同等条件下的其他原则。

(1)租购的机械、材料需运输到施工现场。

(2)租购的机械、材料报价均含税收。

(3)租购的机械、材料均含上车费和下车费。

(4)租购的机械、材料质量检测必须合格。

(六)询价评比结果运用。确定采用的“租购聘”对象后,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租购聘合同,所需要的租购聘数量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供应,收货方严把材料质量。

五、其他事项

1.在询价评比过程中,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一家。

2.在询价评比过程中,遇到报价过程中出现恶意报价的情况,通过召开项目询价工作小组会议,提出本次报价可能出现风险的情况,听取村“两委”成员及项目询价监督小组的意见,根据磋商意见,由项目询价工作小组通知该报价方,再次进行确定,如果在确定的基础上,报价方愿意在规定标准、质量、规格的情况下供货,可以告知该报价方根据供货预计数量供货。

3.在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后,若遇到市场调价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道路无法通行造成材料价格上涨或运输成本增加,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静宁县贾河乡高窑、山庄2村2026年特色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询价评比办法.docx

来源:静宁县贾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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