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35号)文件要求,现就落实我区2026年跨省务工和省内就业一次性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26年未参加点对点组织输转,自主选择交通工具跨省就业和省内区外就业满3个月的崆峒籍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含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下同)。
(二)补助标准
对输转到天津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2000元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对输转到省外地区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600元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对区外省内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给予300元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凭据)。
(四)申报程序
1.由各乡(镇)负责通知村(社)按公告内容进行宣传摸底,符合补助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将申报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以村委会为单位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汇总公示后上报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和劳务输转系统对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经农业农村局审核,乡(镇)级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报送区人社局。
3.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审核无误并进行公示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