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灵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灵台县2024年、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调整安排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5〕74号)文件要求,调整下达东西部协作资金6.30142万元,结合我县残疾人辅具需求情况,县残联计划为全县23名有需求的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23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余资金4364.2元,为了确保项目资金利用最大化,在征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经县残联班子会研究决定,利用结余资金为2名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2台。
现将2名补充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县残联将按程序进行发放。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9日,共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受理单位:灵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监督受理电话0933-3625346
灵台县残疾人辅具适配项目适配对象补充摸底花名册.xlsx
灵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