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甘医保发[2019]40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试行)>的通知》(临州府发[2019]44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有关要求,2023年12月中旬,我局组织人员对2家零售药店进行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2家)
序号 | 两定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 评估结果 |
1 | 临夏县奎生祥大药房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土桥镇尹王村西街 | 韩启芳 | 合格 |
2 | 临夏县漫路百信药店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漫路乡东街11号 | 代永红 | 合格 |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6日开始,2024年1月2日结束,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930—3222086反映。
临夏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临夏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