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陇招领办发20216

 

 

 陇南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

代办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南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

 

根据《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提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年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化落实“最多只跑一次”工作要求,加快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竞争力,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运营,构建亲商安商商的良好氛围,提招商引资成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高效。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具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业务的部门,优化审批办理路径,开辟“绿色通道”,为投资优质高效的项目代办服务。

(二)自愿委托。凡属市级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符合代办范围的项目,按照自愿原则,由投资者自愿委托代办投资审批服务事项。

(三)无偿代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投资者缴纳的费用外,所有代办服务全部免费。在代办过程中,可按照投资者需求,提供项目审批咨询、指导服务,也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全程代办或部分委托代办。

三、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为配合单位。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协调梳理总结招商引资项目代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对于迟迟无法解决的问题,报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解决;

2.检查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招商引资工作代办服务中心

与外商服务中心采取“两个机构一套人马”的方式,由分管外商服务中心的副局长任负责人在市政府政务大厅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窗口,增派2名工作人员,承担代办服务的具体工作。项目代办中心所需经费纳入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主要职责:

1.建立完善市级层面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相关制度机制;

2.全面负责并积极做好为符合代办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单位提供“事前介入、事中帮办、事后跟踪”的全程“保姆式”服务,唱响“店小二”精神,推行来即享,对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努力创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三)配合单位

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助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开展代办服务具体工作,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内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以及具有市公共服务事项办理业务的单位,要明确1名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兼职办联络员,并报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办联络员对所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或服务事项,在代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交给联络员的规定期内办结。逾期未办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市招商引资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代办服务工作要求

(一)代办内容

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国家宏观调控项目、“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房地产项目等),从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到开工、投产等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投资者均可委托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企业需要选择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特殊情况也可申请延伸代办服务。项目所涉及的非行政审批事项,原则由投资者自主选择第三方(或中介)服务机构办理,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协助。

(二)工作程序

1.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代办委托手续时,应填写《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申请表》,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需办理的事项,提供与审批事项有关的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且加盖公章)。

2.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负责将材料送至相关部门兼职办联络员,对代办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出具《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单》;不符合代办条件的申请,应明确告知不受理原因。

3.对受理的代办项目要登记备案,明确代办员,由代办员全程跟踪,将项目分送至涉及的行政审批部门或公共服务事项单位的兼职办联络员,填写《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事项分送单》;兼职办联络员要明确办理时限,开展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建立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台账。项目代办事项完成后,代办员应及时向投资者移交有关资料,同时填写《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办结单》,经投资者签字确认后,该项目代办结束。

4.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投资者要求撤销代办委托的,项目代办员应与投资者办理撤销委托代办手续,填写《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代服务撤销委托单》,注明撤销原因,移交相关资料。

5.项目代办任务完成或终止后,项目代办员应将相关资料交外商服务中心统一整理归档。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并联审批制度。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产业隶属关系作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前期手续办理,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按照项目审批权限,通过实行“一个部门受理,相关部门配合,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流程,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完成审批程序,出具项目批准文书。

(二)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跟踪监督制度。代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或报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一是项目办理过程中涉及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影响项目落地进度的;二是审批事项在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等审批制度改革中,因相关试行方案、办法不完善等暂时难以落实,需要协商解决的;三是需要加快推进审批进度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三)建立招商引资企业定期回访制度。对已完成代办手续的企业及其他招商引资企业定期由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回访,了解对代办服务满意度、意见建议及其他问题困难。

(四)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工作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代办不力、阻碍项目代办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问责程序追究相应责任,对破坏投资环境的,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对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件,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将项目落地行政审批和落地后的优化环境工作兼顾起来,将代办中心和客商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各县区及园区管委会要落实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组建代办服务中心。代办服务中心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二)严明纪律,廉洁规范。各级代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和相关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对工作不力、拖延推诿、敷衍应付、态度恶劣、故意刁难以及有“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总结,不断完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调研、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代办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及园区代办中心要开展阶段性的工作总结,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要及时查找不足,总结亮点,不断完善项目代办服务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代办服务水平。代办中心接受24小时电话投诉投诉电话09398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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