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 甘肃省
  • 1到现场次数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省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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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甘肃省司法厅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2000112004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省政府政务大厅省司法厅窗口(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央广场1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8929879
地址: 省政府政务大厅省司法厅窗口(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央广场1号)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8960867
地址: 甘肃省司法厅(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1楼1122办公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1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现场审核材料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甘肃省司法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Ⅱ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1-8929879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8960867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1-8960867
办理地点 省政府政务大厅省司法厅窗口(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央广场1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设立变更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200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
实施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2000112004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0000013897662C2000112004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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