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00MB1809776Q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求助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8-8623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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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8-12345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00MB1809776Q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求助服务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业、单位、个人。 | 主动服务条件 | 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政府及部门、企业、单位、个人等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1)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2)超出县(区)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或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3)根据上级指示或市应急管理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 主动服务频率 | 即办 |
主动服务方式 | 1.接收事故求助报告:接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详细记录:a、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b、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c、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的有关事项。2.上报事故: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3.按主要负责人要求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