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6439040666G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按相关规定由失业保险经办单位审核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补贴资料,汇总后报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2596682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2521427 |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园区文屏书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服务专区B16-B18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6439040666G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200元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分别持培训的失业人员名单、结业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和介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名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等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