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6439040666G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252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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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252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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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武穆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6439040666G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 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全文。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