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6439040666G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2596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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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252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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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园区文屏书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服务专区B10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26439040666G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根据当年实际缴费金额补贴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