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静宁县
实施主体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6MB15755865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8559356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园区文屏书院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即办件专区A06-A10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2650080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西环路18号医疗保障局3楼321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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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6MB15755865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主动服务条件 持医院费用清单、发票、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主动服务频率 9日内结报完毕
主动服务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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