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静宁县
实施主体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6MB15755865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8559358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园区文屏书院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即办件专区A06-A10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2650080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西环路18号医疗保障局3楼321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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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0826MB15755865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主动服务条件 持药店刷卡清单与表册 主动服务频率 按月为周期,工作日办理
主动服务方式 医保经办部门30日内审核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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