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 民勤县
  • 1到现场次数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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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民勤县司法局 实施编码 11622322013933088A462201204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民勤县三雷镇苏武路13号4层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可乘1路公交车到达)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业务办理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4122208
地址: 民勤县三雷镇苏武路13号4层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可乘1路公交车到达)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12345
地址: 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3路公交车到达)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1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第三方机构具体业务,需现场提交材料,面签进行审核。 权力来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民勤县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Ⅰ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5-4122208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12345
办理地点 民勤县三雷镇苏武路13号4层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可乘1路公交车到达)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安排业务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司法公证 法人主题分类 司法公证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不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201204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322013933088A
实施编码 11622322013933088A4622012044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2322013933088A4622012044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公证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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