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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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全市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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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3000118027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3、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8250655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阶州大道31号2016室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8251323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阶州大道31号2103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现场探勘、咨询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不计入办理时限
特别程序 第八条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九条 政府投资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执行以下建设程序:   (一)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具备条件后开工建设;   (七)组织工程实施;   (八)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单位除执行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办理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组织安全设施验收。   第十二条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手续。未取得
实施主体 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8250655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8251323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8251323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3、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交通出行 法人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通过委托或者公开招标的形式遴选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依据:《甘肃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802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
实施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3000118027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26000139392369300011802700016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XXX初步设计的批复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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