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3439001026T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对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就地就近吸纳甘肃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362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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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593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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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45-48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3439001026T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1.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地在灵台县;2.吸纳的灵台籍脱贫劳动力(男性18岁至65岁,女性18岁至60岁)不少于5人,就业满6个月;3.扶贫车间转型为乡村就业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人数不少于10人。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