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提出 灵台县
实施主体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723439001026T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 群众服务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3601448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56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5932124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2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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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723439001026T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 群众服务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条件 1.请如实填写姓名、住址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和诉求、事实、理由,以便有关行政机关了解情况、作出处理、及时反馈。 2.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信访事项应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办结,信访人在办理期限内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3.信访事项的提出范围及有关要求请参见《信访条例》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 主动服务频率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主动服务方式 线上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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