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5739610739U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户籍地所在县以外企业就业,且并实际履行六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3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1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772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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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772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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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汭北路194号民生大厦人社局4楼410室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5739610739U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第八条:“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 | 法人主题分类 | 人力资源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第八条:“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