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5739610739U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提供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772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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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772139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5739610739U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提供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服务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包括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和管辖范围。符合上述条件,投诉人投诉时,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书。书写投诉书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确认。 | 主动服务条件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 主动服务频率 | 现场检查、专项检查 |
主动服务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信函投诉、网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