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设施建设与维护 灵台县
实施主体 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622723576271647B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城市照明设施建设与维护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5933565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管执法局91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5932124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2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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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实施主体编码 12622723576271647B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城市照明设施建设与维护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公用事业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公用事业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主动服务条件 1.承担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及景观亮化工程的日常维护好管理,确保主干道亮灯率保持在99%,次干道、之路亮灯率保持在98%以上;2.承担部分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新建改建任务;3.负责城区路灯线路运行控制管理工作,按规程要求进行巡视,定期对路灯监控设备、配电箱、路灯专用变压器和路灯电缆线路进行检查维护,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9%。 主动服务频率 8时/天(星期一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主动服务方式 定时/不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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