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实施方案》(甘民发〔2026〕1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工作,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常住永昌县有居家适老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二、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突出重点。聚焦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
(二)自愿申请,公平普惠。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
(三)一户一补,限额补贴。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在本公告有效期内享受一次补贴,总额控制。
(四)先报先补,预算约束。根据补贴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附件1)为准,该目录主要涵盖生活辅助智能类、监测预警智能类、环境适配智能类及健康管理与照护智能类产品。
超出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材料费、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五、补贴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适老智能家居产品予以补贴,补贴资金补完即止。
六、补贴流程
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一)申请备案。通过“甘快办”上传《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结构图或场景照片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县民政局,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并说明原因;县民政局根据资金实际,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对因资金暂时用完的,可以延期出具意见),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二)购买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20日内(超出期限备案资格失效、备案金额回收),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安装,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物品进行拍照(显示时间),安装完成后通过“甘快办”补充提交支付凭证和发票、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申报补贴。
(三)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虚报冒领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咨询电话
永昌县民政局0935—7568329
新城子镇人民政府0935—7731014
红山窑镇人民政府0935—7566889
焦家庄镇人民政府0935—5832836
城关镇人民政府0935—7591255
东寨镇人民政府0935—7530673
六坝镇人民政府0935—7651009
南坝镇人民政府0935—7551504
水源镇人民政府0935—7631138
朱王堡镇人民政府0935—7611092
河西堡镇人民政府0935—7324211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1.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
2.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
3.申报补贴承诺书
永昌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