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普通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规范我县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及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131号)相关规定,我局将对逾期超过180日(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验,存在运输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抄告同级公安交管部门。
特此公告!
永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3日
附件:永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180日(含)未检测年审车辆明细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