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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棉乡福泰养殖场:

经调查,你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拨打登记预留联系电话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在税务机关调取纳税证明,走访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村委会及其周边住户,市场监管机关出具企业登记信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信息等证据,证明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上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以及《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 系 人:肖智军 联系电话:0938-7816055

传 真:0938-7816230

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

特此公告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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