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提升安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兰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2026年工作实际和第一季度的工作经验,编制《安宁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6年更新版Ⅰ)》,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场地限制或国家秘密等情形列入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清单之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做实做细“应进必进”工作,严禁“明进暗不进”。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进驻我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提供规范化服务。
三、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兰州市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情况,及时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对《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于调整的事项,各单位要确保相关工作衔接顺畅。
特此通知。
附件:兰州市安宁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6年更新版I).xlsx
兰州市安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