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编办和国税局联合发布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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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和市政府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按照省国家税务局的部署,金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金昌市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依托电子税务局,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可通过邮寄配送等方式,实现《清单》所列事项最多跑一次。 三、纳税人可通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gs-n-tax.gov.cn)查阅“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 四、市国税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范围,在金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金昌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金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金昌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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