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科技部关于在国家高新区试点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工作部署,精准服务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快速健康成长,促进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制定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高新区“又高又新”的重要指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建议,以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为目标,以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为抓手,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打通财税、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资源支持企业创新的直接通道,精准引导技术、资金、人才、数据、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有效集聚,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速支持和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为推动白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科技创新为导向,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结合白银高新区实际,探索合理设置创新积分评价体系,突出科技创新在高新区发展中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按照“又高又新”的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实现创新发展之路。
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营造竞争氛围。根据企业积分评价体系,生成创新积分排名榜单,按积分排名对应开展奖励;有效分析指标数据,生成企业创新画像,紧盯企业创新薄弱点,精准施策形成企业“你争我赶”的良好发展环境。
撬动资源要素集聚,建立融资增信机制。将创新积分作为企业创新评价的政策工具和有力手段,开展企业分层级培育,集成各类政策精准、定向推送至符合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资本市场等社会机构参与创新积分工作,为参与创新积分的科技企业主动增信支持,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评价对象和方法
1.评价对象:注册地、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白银高新区的正常经营的企业,涉及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循环化工、生物医药、特色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等,且符合白银高新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
2.受理方式:采取每年受理、年度一次性积分排名的模式,积分指标体系实行动态修订机制,根据最新创新导向适时修订相关指标,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评价方法:实行“分类量化、逐项积分、年底结算”的评价方法,根据《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指标体系》(附件1)和《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指标解释》(附件2),按照《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指标评价方法》(附件3)全面量化评价企业创新能力,构建企业创新画像。
4.积分公示: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对年度企业创新积分进行统计、评价、审核,生成排名及榜单,并予以公示,按照程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相关扶持政策。
四、评价指标
以火炬中心《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确定的技术创新指标、成长经营指标、辅助指标三大类18个核心积分指标为基础,结合白银高新区实际,增加特色指标和否决指标2大类15个积分指标为补充,构建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指标评价体系。核心指标、特色指标、否决指标共计33项200分,其中核心指标18项100分,特色指标13项80分,否决指标2项20分。
五、结果运用
(一)依托创新积分建立企业成长培育库。通过创新积分精准识别发现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结合各级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平台认定标准和条件,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库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各级创新平台申报储备库,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进行全周期指导,开展分类精准培育服务,扶持企业成为创新发展的后备军。
(二)依托创新积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政策服务方面,开展创新积分与各类政策融合匹配分析,对创新积分企业进行政策精准推送,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等各方面资源向高积分企业集聚;在政策支持方面,将企业创新积分作为科技项目奖励补助、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支持等方面的重要参考。运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价结果,统筹放大对优秀积分企业的专项支持。
(三)依托创新积分引导金融资源精准配置。鼓励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发“企业创新积分贷”专项金融产品,利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估为信贷风控赋能,引导金融机构采信积分评价结果,实现积分变信用、积分抵贷款、积分省利率,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资本市场参考企业创新积分,加强对优秀积分企业股权投资与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
(四)依托创新积分加强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加强对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将科技服务机构直接服务企业的创新积分情况,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搭建企业与技术、人才、载体、产业、金融等资源的精准、定期、定向的供需对接活动。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局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创新局,负责牵头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
(二)分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优先选取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试点工作,后续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优化积分指标和工作方法,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创新积分对象扩展至高新区所有科技型企业。
(三)搭建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搭建白银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积分企业数据汇通、创新能力精准画像、指标数据统计分析、创新积分一键生成等便捷化、高效化全流程线上操作功能,做到指标数据采集汇聚、积分量化、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
(四)多渠道提升宣传效果。充分运用白银高新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及时宣传试点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广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创新积分制试点,积极营造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氛围,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白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