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日,市政府办印发《陇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陇政办发〔2023〕25号)(以下简称《措施》)已由市政府第40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通过施行。现将《条例》内容解读如下:
一、《措施》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上一系列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三城五地”建设和“十大行动”实施,鼓励我市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提升个体工商户市场竞争力,不断优化全市市场主体结构,为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起草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6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五转”工程的意见》(甘市监发〔2022〕230号)
三、起草过程
2022年9月,市政府办印发《开展全市市场主体“大走访、大宣传、大调研、大督导、大服务”活动方案》(陇政办发电〔2022〕91号)。按照《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人员参与的三个工作组,赴九县区 对“个转企”中存在突出问题以及现行政策落实情况、期盼扶持政策意见建议方向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起草了《陇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充分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形成审议稿。《措施》已经第40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措施》分为提供便捷高效登记服务、精准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大财政奖补支持力度、提升转型企业发展能力等四方面内容。
(一)提供便捷高效登记服务。主要从提升“个转企”登记办理程序便利化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具体内容是在“个转企”过程中实行“一站式”办理、提供便捷准入登记、简化登记注册流程、优化许可审批程序等四项措施。
(二)精准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包括提供纳税申报便利、给予税收减免扶持、缓缴社会保险费、给予就业资助、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简化水电审批流程等六项内容;为转型企业提供纳税申报便利,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免收交易手续费;对“个转企”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政策,依法享受相关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转型企业原个体工商户名下的不动产办理转移手续沿用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确保“个转企”企业土地变更无负担。
(三)加大财政奖补支持力度。给予“个转企”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实施财政奖励补助等方面扶持力度,明确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占预算总额比例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2025年前,对成功实现“个转企”的每一户市场主体,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00元奖补。
(四)提升转型企业发展能力。共包括加强金融信贷扶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自主研发创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发挥部门工作合力等8条措施,主要涵盖“个转企”后在持续发展过程中给予各方面支持、扶持,确保全市“个转企”工作持续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在政策措施中,税费减免、就业补贴、金融信贷扶持等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政策措施的延伸;财政奖励补助是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为企业照此措施扶持。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