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信易+医保”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盯“企业职工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企业职工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享受、企业职工住院报销及生育医疗费用”主要任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公共医疗工作中开展“信易+医保”试点,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积极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信用档案。制定《漳县医疗保障局“信易+医保”实施方案》,明确试点范围、试点内容、目标任务、激励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全面归集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通过对信用信息的整理、加工,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用档案68份,实现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二是信息及时公开。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列入公开事项,及时推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进行了现场处理、及时预警,要求被检医药机构要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举一反三,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信用评价。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完成信用等级评价3次,最终评定信用评级B级定点医疗机构18家,下发《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通报》3期。

四是实施差异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要求,及时在信用平台录入,纳入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严格落实激励优惠政策措施,将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定点网站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定点医药机构减少监管频次,对信用状况较差的定点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信易+医保”试点工作,增强了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守信,促进了公共医疗服务更加便捷,进一步提升了信用建设的影响力,共建共享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来源:漳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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