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办发〔2022〕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各单位:
《定西市今冬明春促进经济高质量追赶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西市今冬明春促进经济高质量追赶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追赶发展步伐,持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现提出以下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激发市场活力促消费
1.着力支持重点企业。一是进一步提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对社会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限下升限上”的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二是促进购物中心、百货店等流通企业丰富服务业态,对市内集购物、休闲、餐饮、亲子等多种业态于一体,冬春两季开展时尚创意、品质生活、绿色智能等促消费活动,促进本地消费回流、吸引周边地区消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一次性奖励80万元。三是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健全便民商业设施,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对冬春两季在市内新开设10间以上24小时连锁便利店的流通企业,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着力发展新型业态。一是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消费,支持传统商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对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经营、冬春两季销售额增幅排名全市前10的限上零售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6万元。二是加快餐饮企业数字化赋能,对充分发挥新业态优势、冬春两季营业额增幅排名全市前10的限上餐饮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是促进线上消费健康发展,推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冬春两季销售额排名全市前10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每户一次性奖励4万元。
3.着力突出重点行业。一是促进新车消费,动员市内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大力度降价促销、展示展销活动;组织石油销售企业持续开展成品油、银行、保险、汽车联动促销,鼓励消费者办理加油充值卡。对冬春两季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每户奖励5万元。二是促进家电家居家装消费,支持家电、家居、建材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发放多企业多门店通用优惠券吸引居民消费。支持县区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制定居住类商品采购统一折扣政策。对冬春两季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家电、家居、建材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
4.着力打造节会平台。一是提升农村消费,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结合传统节日、农村庙会集会,组织开展民俗节、采摘节、赏花节、美食节等乡村特色促消费活动,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二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住“双12”、元旦、春节、春季等消费旺季开展常态化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场人气,释放消费潜力。
5.着力培育消费品牌。一是支持市内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甘肃老字号”,冬春两季对经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品牌),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甘肃老字号”企业(品牌),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是对冬春两季成功引进老字号品牌首店、商业品牌首店,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引进“中华老字号”或国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引进“甘肃老字号”或本土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6.着力加强民生保障。一是对全市骨干保供企业(以2022年10月保供企业名录为准)冬春两季生活必需品库存量稳定在30吨以上的,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二是对全市应急保供中央厨房及餐饮企业(以2022年10月保供企业名录为准)冬春两季配餐量达到5000份以上的,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二、打造特色亮点抓旅游
7.打造一批冰雪活动品牌。依托独特的冰雪温泉资源禀赋,策划开展陇西县古莱坞冰雪文化活动、临洮县冰雪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安定区青岚山综合体嬉雪场、通渭县印象华岭滑雪场、渭源县渭河源大景区冰雪旅游等重点项目,持续扩大“西部雪谷 康养定西”品牌影响力。
8.举办一批文艺节目演出。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戏曲展演、书画展览、社火表演、非遗展示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讲好定西故事、展示定西形象、传播定西声音。
9.推出一批旅游优惠措施。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每个3A级以上景区发放不少于1万张的优惠消费券,对执行政策综合排名前三的景区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在全市A级景区、文体场馆、博物馆、影院等发放文旅惠民卡。
10.开展一批组团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引客入定”,鼓励旅行社自联或互联,通过旅游专列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300人以上来定西,停留1日以上,入住旅游星级饭店,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每住宿1天奖励旅行社0.5万元,并按天累计计算;一次性组织市外游客50人以上来定西旅游,游客停留2日以上,入住旅游星级饭店,入住旅游星级饭店,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按每人10元给予组团旅行社奖励。大力倡导“定西人”游定西。
11.扶持一批重点文旅企业。对新增入库的规上文旅体企业,每户补助20万元;对旅游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且综合排名前3名的冰雪旅游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三、扩大有效投资稳增长
12.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2022年737个投资清单项目,抢抓封冻前有效施工期,优化项目推进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千方百计推动项目提速建设,争取形成更多实物量。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在2022年底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部开工建设且完成投资80%以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已发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支付率达到100%。
13.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时序。对2023年投资清单项目,按照“宜早则早、能快就快”的原则,加快推进规划、土地、环评、节能、施工图等前期手续,确保所有项目2023年1月前完成可研审批,2月底前完成所有前期并开复工60%,3月底前续建项目全部复工,4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同时,加快推进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确保债券资金一经下达就能开工建设。
14.优化推行项目包抓机制。坚持项目包抓“1+1托4机制”不动摇,加大市级领导包抓力度,通过一线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用心用情服务重点企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紧盯十大工业和十大服务业产业链等重点签约项目,主动靠前、及时跟进,想方设法为项目落地排忧解难、做好保障,确保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落地项目早日开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定西生态科创城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四、加快动能转换强工业
15.支持企业稳定生产。严格落实运行保障企业等“白名单”制度,做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引导重点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多做贡献,加大对产值下降企业纾困解难力度,力争2022年四季度实现止滑回稳,形成新的增长点。对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速高、增量大的前5名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
16.加快企业梯次培育。打好“个转企、小升规、大变强”组合拳,对纳入“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企业,加强动态调整、跟踪服务,进行“一对一”帮扶,确保全年新增规上企业40户,对新建月度入库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对新增规下转规上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退库后两年内重新入库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同时,支持工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17.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千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333”行动计划、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对纳入统计的制造业项目且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总值的5%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8.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中小企业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领域,突破制造业关键技术,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以企业为中心深化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强度,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研发新工艺、新材料。对省级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承担单位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业链、工业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承担单位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每户奖励2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户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19.疏通企业难点堵点。持续办好“政企沟通早餐会”,发挥“助企联络员”作用,加大民营企业堵点难点问题办理力度。深入开展防范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专项行动,加大清理拖欠账款等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工业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生产经营不正常企业盘活,成立工作专班,坚持一企一策,全面推进重点企业难题破解,尽可能盘活更多“僵尸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五、夯实农业基础促增收
20.全力抓好农业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耕地底线,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行动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2023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60万吨以上。深入实施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推动“7+X”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全力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持续构建以“月产业”“季产业”“年产业”为主的收入增长体系。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工业“拳头”产品,“定西宽粉”产能提高到15万吨以上。
21.培育新型经济主体。采取规范建设抓提升、示范引领树标杆、创新发展强带动等有效举措,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对2022年种植小麦、玉米300亩以上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户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2.发展壮大规模养殖。紧盯标准化管理、新技术应用和产业化运作等关键环节,转变养殖生产方式,扶持大型养殖场采用标准化养殖集成技术,带动和联合散养户规模户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养殖基地,促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挥牛羊良种繁育场在引进繁育优良种畜、满足供种需求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年供种能力达到良种牛1000头或良种羊5000只以上的纯种繁育场,每户奖励5万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六、提升金融服务强保障
23.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银行机构信贷供给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人行定西中心支行综合运用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驻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争冬春两季全市实现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其中产业工程贷款5亿元以上。对贷款净增额、贷款增速、产业工程贷款新增额综合考评靠前的金融机构,将考评结果抄送上级金融机构。发展效益好、还款保障能力强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融资时,优先考虑与考核排名靠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2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用足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全面撬动普惠领域信贷扩面增量,严格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按照“费用应降尽降”“政策应享尽享”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提高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实行更优惠的利率和服务收费,减免罚息,减轻困难企业负担。
25.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尽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融资需求,充分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和储备申报,提高项目融资可获得性。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用足用好政策性基金支持项目资本金工具,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支持力度。
26.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大力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推广“保险+期货”模式,探索共建价格风险分摊机制,开展猪饲料等“保险+期货”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保险+期货”业务给予保费补贴。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发展农业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推动农业保险从“保基本、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升级,提高中小微涉农企业保险保障水平。
27.用好应急纾困基金。通过争取省级应急周转基金支持和引入民营资本等方式,持续壮大应急纾困基金,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帮助企业贷款应急周转纾困。
28.全力防范金融风险。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要求,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贷款、非法集资以及逃废银行债务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止发生金融风险群体性事件。加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全市各领域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帮助企业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指导高负债企业做好债务偿还计划,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信用环境。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七、稳定就业岗位保民生
29.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0.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最高额度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办小微企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31.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截至2022年底,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返还;对大型企业按50%返还;对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
32.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5%降至1%;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缴费费率为0.2%、建筑业1‰的费率不变,其他行业费率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0%。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33.建立外贸企业培育库。按照“有进出口实绩、有资质无实绩和无资质有潜力”等不同类型,建立外贸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育。加大自营进出口企业扶持力度,对当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自营进出口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4.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支持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外贸”融合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建立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00万元的B2B(企业对企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万元的B2C(企业对个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5.培育外贸综服企业。抢抓东西部协作机遇,利用青岛等地商协会、办事机构平台,着力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国内外大中型外向型企业入驻定西。对首年服务企业6家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所服务企业业绩总额达到6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年度新增服务企业5家以上,所服务企业业绩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今冬明春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超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项既定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市县财政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对未纳入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奖励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县和定西高新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对已纳入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奖励资金,按照定政发〔2022〕35号文件执行。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提出具体奖励意见,于2023年4月上旬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在季度党政履责考核总结暨调度部署会上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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