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政策,惠及千万家!——《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解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以应对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满足广大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

【政策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据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2%。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举措。《若干措施》的印发,标志着我国在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核心任务】

1.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

●重点满足特殊群体需求:在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群体照护服务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普惠养老服务内容、供给范围。

●丰富服务供给方式: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家庭付费、社会参与等方式,实现连续性更强、惠及范围更广的服务供给。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支持地方开展居家养老照护能力培训,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不断丰富内容、提升质量。

2.培育发展服务机构

●支持连锁化、集团化发展: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连锁化、集团化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

●发挥国企引领作用:以健康养老为主业和具有康养业务板块的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要在品牌创建、服务标准、设施运营、人员培养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加强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加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彩票公益金按规定支持普惠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和能力提升。

3.统筹利用存量资产

●盘活存量资产:对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用地,改革后用于建设普惠养老服务设施的,可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

●支持农村地区建设:鼓励农村地区结合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资源,通过改造提升原有敬老院、闲置校舍等,集中建设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

4.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

●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立足普惠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综合考虑服务机构实际成本、政府补助、当地收入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服务机构性质等因素,健全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

●加强价格管理: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社会办普惠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通过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

5.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

●健全监管制度:健全省级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指导督促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合理收费。

●完善评价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第三方评估,将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意见纳入评估。

6.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完善法治体系:支持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法治体系。

●探索长效化志愿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弘扬传统美德:宣传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政策影响】

《若干措施》的印发,将对我国普惠养老服务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通过推动服务供给提质扩面、培育发展服务机构、统筹利用存量资产等措施,将有效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健全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综合监管与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措施,将促进普惠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若干措施》的深入实施,我国普惠养老服务体系将不断完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将得到更好的满足。同时,这也将为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推动养老产业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来源:定西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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