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渭法院李店法庭通过先行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甲公司长期向乙合作社供应农业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双方约定,自当年购买农资的赊销单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上一年度的货款。然而,该合作社因阶段性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支付共计290880元的农资货款。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并未直接进入审理程序,而是依托法庭“特邀调解员+法官”的多元解纷工作模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经验丰富的驻庭调解员老董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员老董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合作社取得联系,了解到其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而是因为农作物种植周期长,回款慢,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且合作社有继续与甲公司合作的意愿,希望能获得合理的还款宽限期。掌握情况后,老董多次与公司沟通,耐心解释合作社暂时的经济困境和长远合作的真心诚意,为合作社争取宽限期。同时,也向合作社阐明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引导其拿出还款诚意。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法官的专业指导下,双方达成协议,公司同意为该合作社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合作社也当庭支付100000元货款以表诚意,并郑重承诺于当年年底前付清剩余全部货款,双方握手言和,不仅解决了当前的经济纠纷,也为后续合作铺平了道路。
本次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李店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先行调解化解纠纷,既避免了对簿公堂,又实质性解决了争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欠债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诚信与担当。对个人和企业而言,以诚取信,以信致远,带着诚意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人生名片。李店法庭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先行调解的优势,用更高效、更温情的方式化解矛盾,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通渭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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