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13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实施好东乡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从即日起开展县级企业就业岗位征集工作。现就东乡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资格和岗位要求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以及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管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岗位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本县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公告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判断标准。
三、工作要求和扶持政策
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必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用人单位无故不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保、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资格,并按照相关法规处理。
省级财政将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资金下拨后,用人单位每月向人社部门上报项目人员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县人社部门于次月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不低于东乡县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项目人员上岗后及时办理社保卡,并参加社会保险。
四、申报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17日
(二)报名地点: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二楼)就业中心
(三)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单位情况介绍,明确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3、企业提供劳动监察部门、社保中心、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填报《东乡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东乡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30-7121752
附件:东乡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岗位摸底表
来源:东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