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网络销售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网络交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网络销售广告行为,向各网络销售经营主体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网络销售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广告发布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规范自身广告宣传行为,坚守合法经营底线。
二、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合法。各网络销售经营主体发布的商品、服务广告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严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严禁编造、伪造宣传信息,坚决杜绝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立即全面自查自纠。各网络销售经营主体要即日起,针对自身网络销售广告宣传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逐一排查虚假宣传、违规表述、夸大误导等问题隐患,对排查发现的不合规广告内容,立即整改清理,全面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请各网络销售经营主体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拒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仍继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告诫。
东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