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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赋能司法调解——东乡县法院以“调”促和、以“优”解忧

近日,东乡县人民法院借助“信用+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既维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又为暂时陷入困境的债务人留足发展空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让司法公正与诚信温度深度融合。

据悉,原告某银行因被告马某某未按期足额偿还经营性贷款,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清偿剩余本金及利息、罚息。而马某某辩称,因经营遇困导致资金周转不畅,并非恶意拖欠,希望获得宽限期。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明确,且具有较强普法意义。得知马某某因车祸导致双腿骨折、行动不便后,法院果断启动巡回审判机制,将庭审现场设在其居住地,用司法便民举措彰显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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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紧扣“信用”核心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马某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诚信履约意识;另一方面与某银行充分沟通,详细说明马某某的实际困境,建议银行兼顾社会责任与诚信价值,寻求互利共赢方案。通过多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从法、理、情多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马某某承诺三个月内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银行给予相应履行宽限期。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东乡县法院深化“信用+”司法实践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将信用建设融入司法办案全流程,把诚信理念贯穿调解、审判、服务各环节,通过“信用评估+多元调解+便民服务”模式,让守信者获得更优司法体验,让失信者明确法律代价。在涉企、涉金融等纠纷处理中,既以信用为标尺明晰权利义务,又以善意司法为诚信主体留足生机,有效避免了“一判了之”可能带来的经营停滞、矛盾激化等问题。

同时,东乡县法院不断拓展司法服务触角,将巡回审判与诚信普法相结合,在田间地头、社区院落开展纠纷调解的同时,宣传诚信履约的法律规定与典型案例,推动“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深入人心。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处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诚信有价值、司法有温度”,为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筑牢司法根基。

下一步,东乡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信用+”司法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优化司法服务举措,让信用成为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司法服务的“加分项”,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东乡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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