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关爱帮扶低收入患病妇女,全国妇联持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东乡县同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对象可申领一次性救助金1万元。
一、救助对象
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妇女。
二、救助病种
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乳腺浸润癌患者,需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
三、救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每人仅限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报;每年4月集中申报,10月统一发放救助金。
四、申报流程
本人向村(社区)妇联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村社汇总上报县妇联→县妇联联合多部门核实审核→逐级上报州、省、全国项目办复核审批。
五、所需申报材料
1. 个人申报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低收入身份认定证明
4.医院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出院资料及费用报销凭证(医生签字、医院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