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自2019年5月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可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创业人员提供以下资料: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退役证);2.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3.个人真实性承诺书;4.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受理时限及地址 受理时限:每月1日至10日 受理地址:市民中心E区1号窗口 受理电话:0937-8835248 业务咨询电话:0937-888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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