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的通知
依据《甘肃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甘劳社〔2008〕202号),《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接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照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管理,现就《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度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二、年审对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均需要参加审验,办理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已审验对象不需再进行审验)。
三、提供材料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四、年审程序
审验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验,填写《就业创业证年审登记表》,经办机构对其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态、就业援助、享受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审验合格的,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内注明“年审通过”。未经年度审验的,《登记证》自行失效。
五、年审地点及电话
敦煌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37-8835248
来源:敦煌政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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