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甘
肃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甘交政法函〔
2024
〕
52
号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办道路货运
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政务服
务中心,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经发局、
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
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4
〕
3
号),推动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现高效办理,根据省政府和交通运
输部相关指示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甘肃
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
5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
—
甘肃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
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4
〕
3
号)精神,为优化
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提质增
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群众和企
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省政府畅通“一门一网一线”政
务服务渠道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目标,以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
件事”为抓手,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
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
过重新构建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整合数据资源,完善
系统前后端功能模块,最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标准、一次提
交、一网通办、一站办结”,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元化、
个性化、便捷化的服务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事项范围
市场主体在申请开办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时,涉及的企业营业执
照信息核验、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
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
—
3
—
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3
个事项,实现线下
“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
(二)办理方式
1.
线上办理。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在
“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受理模块,
采用服务事项申报电子化、
电子证照免提交办理等方式,
实现高频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2.
线下办理。
各级政务中心交通运输服务窗口承担“一件事”
业务办理职能,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
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三、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简化材料、优化流程。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
求,梳理开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申请材料、实施依据、许可
条件和材料清单等内容,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简化需要提交的申请
材料,减少办理要件,提升办事效率。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服务机
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道路普通货运
经营许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一件事”业务流程
(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
2024
年
4
月)
(二)整合资源、设计开发。
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行政服务数
据进一步优化整合,落实数据验证来源,按照“通过数据共享核验
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交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
—
4
—
照”的思路,深化电子数据共享应用,为“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供
全面数据支撑。协调省大数据中心开展“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
事’”前端页面功能开发,实现办事申请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一次提交”。对“甘肃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应办理页面
进行改造,完善共享数据展示,为高效办理业务提供更直观的数据
支持,完成功能开发调试并上线测试。
(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
2024
年
5
月底)
(三)同步培训、完善推广。
在全省范围内持续组织试运行的
同时,集中开展业务办理培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不断
提升功能模块和办理流程的应用效能,并根据完善推广程度适时对
接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加快形成“跨省
通办”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效能。
(责任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时限:
2024
年
8
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市场监管
局等业务和技术单位共同参与的“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推进重点事项任务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一件事”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工
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顺
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指导业务流程、
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以及“甘肃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
—
5
—
升级改造。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相关要求,负责对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驾驶证信息等相关数据提供
核查共享通道。各市(县)要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业务承接
办理,落实窗口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服务措施,确保业务“高效
办理、限时办结”。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确定本地区“开
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各
1
名,于
5
月
17
日前报送省交通运输厅(见附件
5
)。联络员负责跟踪了解本地
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日常业务联系,及时反
馈问题建议、经验做法等,每月
23
日前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工作
进展(见附件
5
)。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相关工
作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任务推进扩大数据汇聚共享成果的
惠及面,不断提升“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便捷度、
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联
系
人:薛
纯
联系电话:
0931-8486451
邮
箱:
bloodcraft@126.com
附件:
1.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2.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
6
—
3.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材料
4.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
5.
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办道路货运企业
“一件事”工作联系人和工作推进情况
7
附件
1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牵头部门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联办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电话
投诉方式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电话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开办道路
货运企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
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
必须现场办理
原因说明
无
权利来源
法定本级
行使
承诺办结时
限
5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是否进驻大厅
是
行使层级
县级
委托部门
无
是否支持
网上支付
否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法人主题
分类
交通运输
联办机构
暂无
网办深度
(等级)
全程网办
(Ⅳ级)
自然人主题
分类
交通出行
受理条件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
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名下;
2.
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
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
当达到二级以上;
4.
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
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
国货运平台(适用时);
6.
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法定依据
道路普
通货运
经营许
可
法律法
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颁发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
日期
2004
年
7
月
1
日
条款
内容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
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
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
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普通货
物运输
车辆道
路运输
证配发
法律法
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颁发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
日期
2004
年
7
月
1
日
条款
内容
2004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06
号公布,根据
2012
年
11
月
9
日国务院令第
628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
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国务
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
2019
年
3
月
2
日
国务院令第
709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
订,根据
2022
年
3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75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
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9
服务成效
减时间
通过多部门协同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事项累计办理时间由
20
个工作日减
少至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减跑动
通过协同办理、全流程办理、申请人不用不同部门跑,跑动次数由
3
次减少至“最
多跑
1
次”,甚至“零跑动”
减材料
通过数据共享、一表申报,并结合电子证照应用,大幅精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从
13
份减至
6
份
减环节
通过整合办事事项,重塑办事流程,申请人办事环节由
3
个减少至
1
个
10
附件
2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样例)
11
申请人名称(企业或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
“
负责人姓名
”
及
“
经办人姓名
”
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拟申请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专用运输(集装箱
冷藏保鲜
罐式容器
)
大型物件运输
(
1
)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表
序号
厂牌
型号
载重
质量
(吨)
车辆技
术等级
外廓
尺寸
(毫米)
车牌
号码
车牌
颜色
1
2
3
4
12
(
2
)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表
序号
厂牌
型号
数量
载重质量
(吨)
外廓尺寸
(毫米)
1
2
3
4
(
3
)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取得驾驶证
时间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资格
类型
1
2
3
4
注:以上
1-3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
4
)证件送达方式
电子证照
自行领取
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
申请人(
□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13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14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材料
序
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
道
材料要求
使用情形
材料
样例
1
《开办道路货运
企业“一件事”
申请表》
(见附件
2
)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申请人提交或在
线填报)
有
2
行政审批事项告
知承诺书
(见附
3-1
)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办理普通道路货
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
证》
有
3
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文本(个体工商
户提交安全运营
承诺书)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
无
4
道路运输车辆达
标核查记录表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
无
5
《道路运输证配
发表》
(见附
3-2
)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
有
6
车辆前方
45
°
角
照片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
无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办理普通道路货
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
证》时存在委托他人办
理的情形(可选)
无
道路运输车辆注
销凭证(注销不
超过
90
天)
申请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时
存在车辆转籍、过户情
形(可选)
无
15
附
3-1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样例)
一、申请告知承诺的事项名称:道路货物(危险货物、网络货物除外)运输经营
二、申请人基本信息
1
、申请单位(申请人)名称:
2
、
□
申请人(
□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三、申请告知承诺的材料(证明):
□
营业执照
□
机动车辆行驶证
□
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
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四、审批机关告知:
1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
2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
行政审批决定后,将承诺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检查计划,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将要求限期整改乃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3
、申请人作出的不实承诺以及拒不履行承诺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信用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公
告),对申请人后续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
五、申请人承诺:
1
、自愿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以上事项;
2
、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
、承诺在
日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并接受行政审批机关的检查监督。
4
、所做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述。
□
申请人(
□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6
附
3-2
《道路运输证配发表》
(样例)
业户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车架号
车辆来源
□
新购
□
过户
经营范围
□
普通货运
货物专用运输(
□
罐式
□
冷藏保鲜
□
集装箱)
□
大型物件运输
道路运输证
配发需求
是否同步申请纸质证照
□
否
□
是
备注
默认配发电子证照,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运通”
APP
和小程序、省政府
“甘快办”
APP
和小程序等,均可“亮证”,电子证照全国互认,各级
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均予认可。
□
申请人(
□
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7
附件
4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
18
附件
5
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联系人
单位:
工作联系人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工作电话
手机号码
负责人
联络员
注:此表电子版请于
5
月
17
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加盖单位印章。
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推进情况
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开办道路
货运企业
“一件事”
工作进展
难点堵点
需省厅支持协调事项
注:
4
月
-12
月,每月
23
日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9
抄送:厅运输处、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