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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住房公积金“安全池”,坚决打击骗提骗贷行为的公告

近期,我州又出现有偿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黑中介”,在各大信息平台发布非法宣传广告,诱导缴存职工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郑重申明,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甘南中心所有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是大家的“安居钱”。然而,近年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法现象却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破坏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打击此类行为,刻不容缓!

 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是指:骗提骗贷者为达到非法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伪造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虚构房屋交易事实,妄图骗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非购房用途;还有人通过篡改婚姻状况,试图以家庭购房名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甚至有不法中介、房地产销售商参与其中,以收取高额手续费为目,教唆缴存职工提供虚假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骗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2.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骗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3.利用虚假购房材料、房屋所有权属证明、虚假票据骗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4.勾连“黑中介”、房地产销售商伪造网签备案购房合同骗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后,撤销网签备案合同;

5.出具虚假的无房证明;

6.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

对于查实的骗提骗贷行为,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包括但不限于:

1.记载失信记录;

2.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已骗取的资金;

3.在5年内限制其使用住房公积金,并向其工作单位及纪检部门予以通报;

4.建立骗提骗贷“黑名单”制度,将违规者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5.对拒绝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6.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对为缴存职工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帮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的“黑中介”、参与骗提骗贷的房地产销售商,一旦发现,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骗提骗贷行为将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将会面临法律制裁,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举报地址: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

举报电话:0941-8214663

来源:甘南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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