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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省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告知书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和认定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94号)、《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49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60号)要求,我州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
参加全州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病种及保障范围
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分两类管理,Ⅰ类为全省统一实施的病种,共63个病种;Ⅱ类为我州纳入实施的病种,共5个病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支付比例、支付限额和复审期限详见下表,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职工和城乡居民最多可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
表一: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及待遇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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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机构
参保人员罹患门诊慢特病需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确诊,申办及认定由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查看甘南州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机构请点击以下链接。
甘南州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医疗机构名单
四、新旧病种衔接
职工和城乡居民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经认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按以下政策执行:
1.属于本次明确病种范围内(Ⅰ类和Ⅱ类)且未到复审期限的病种,不再重新申办,病种复审期限、待遇享受期从2025年1月起重新计算。
2.对已通过以下原病种认定的参保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对应的新病种享受待遇(详见表二)。参保人员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认定。
表二:新病种待遇享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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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椎间盘突出门慢病患者不再申办,已经认定了上述病种的参保患者,执行原病种待遇政策。待遇享受期限以原病种备案时间为准,自结束时间之日起,该病种待遇自动终止。病种复审期限统一设定为2年或5年,自2025年1月1日算起,达到复审期限后待遇自动终止。
4.已经认定了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疾病)及肺心病的参保患者,2025年1月1日起,由首次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治疗方式确定新病种名称。
五、有关待遇政策
1、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两个病种中最高的限额(具体按最高病种限额分解到可享受月份的金额)与定额(500元)之和。
2、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以自然年度为待遇享受周期,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当月开始享受待遇,认定后的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认定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月平均值乘以本年内剩余月份,取整数确定。
3、参保人员确需变更或新增病种的,需重新进行病种申请认定。本年度内未产生费用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可做变更,本年度内已产生费用的病种不予变更(变更为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等10个病种的除外)。
六、就医购药
1、门诊慢特病患者经病种认定后,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州内任意一家具有诊疗能力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一站式”结算。精神类疾病必须在精神类疾病专科医院或二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病专科门诊就医购药。
2、已申办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购药时,无需备案,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3、参保人员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认定通过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个病种,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4、因特殊原因未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费用,持门诊发票原件和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七、咨询电话
所属区划     居民             职工
州本级      0941-8212017    0941-8221918
合作市      0941-8239925    0941-8239925
临潭县      0941-3125562    0941-3122248
卓尼县      0941-3801931    0941-3624035
舟曲县      0941-5126085    0941-5126085
迭部县      0941-5622116    0941-5666780
玛曲县      0941-6125653    0941-6125653
碌曲县      0941-5936658    0941-5936659
夏河县      0941-7129757    0941-7129117

甘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甘南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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