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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皋兰县高标准推进市场准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皋兰管理部:

为进ー步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皋兰县高标准进市场准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


 

皋兰县高标准推进市场准入
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持续改善全市营商环境,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ー、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标准推进市场准入服务为抓手,勇做标杆引领,进ー步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水平,激发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 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更好发挥政府指导作用,梳理各环节难点,借鉴可靠性先进经验,着力突破市场准入领域内的短板,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夯实基础,持续创新。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改革,不断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实现市场准入流程再优化、时间再压缩、服务再提升。

——加强协同,系统推进。发挥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作用,畅通跨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市场准入各环节中的作用,系统推进市场准入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 工作要求

(一)进ー步优化市场准入流程,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和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窗口为依托,打造“线上一网通办、线下ー窗通办’'市场准入模式。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各项业务ー个环节并联办理,营业执照、五枚印章(附加电子印章)、数电发票、员エ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同步办理完结。电子营业执照随纸质营业执照同时发放。(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皋兰管理部)

(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实现企业开办全程25分钟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为即收即办,印章刻制25分钟,数电发票申领、员エ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均为即时办。(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皋兰县支行、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皋兰管理部)

(三)全面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办理。通过政府买单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印章(附带电子印章)无条件免费刻制服务,结合免费申领数电发票,免费寄递,现场帮代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全面落实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要认真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宣传、培训及应用推广工作,积极宣传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便利性和易用性,做好业务人员操作培训工作,高效准确引导企业法人申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各单位要将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落到实处,企业办理业务出示电子营业执照时,不得再收取纸质执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推广应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扩大“证照联办"改革范围。为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推行“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甘市监发〔2021)354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顺利开展证照联办改革エ作。同时,鼓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更多行政审批领域进ー步扩大“证照联办”范围。(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六)持续推进住所标准化登记和智能化匹配。

根据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的通知»(兰市监发〔2021)60号)文件,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实行“一照多址”登记,对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区地域范围的,可免于设立分支机构,仅需到登记机关进行“一照多址”备案即可,并对备案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多重下派,实现登记便利化的同时,做到监管不留空白。实行“ー址多照”、集群登记,按照«甘肃省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甘肃省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房产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技术打通数据壁垒,申请人住所详情根据不动产权证号自动匹配,免于填写。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不动产信息双向调用、下载、校验、互认。(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

(七)纵深推进帮办代办服务。

以“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数据和干部多跑腿’’为服务宗旨,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帮办代办与各级政务中心协同帮办代办的工作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业务全域通办、跨省通办,提供全生命周期政策咨询、业务引导、帮办代办,不断提升服务“温度’',帮助企业完成市场准入全流程业务提交。开通专门咨询电话,安排业务骨干全天候接听,远程帮助企业解答疑难问题,同时,向社会公布公用邮箱,为外地企业和群众提供资料预审、文书模板发送等服务,打造“全包式''帮办代办〇(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八)拓宽“大礼包"领取方式。

企业依托“ー网通办''平台完成线上申请后,企业无需前往多个部门分别领取,只需在“统ー出件”窗ロー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对有需要的企业,也可直接选择免费邮寄的方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将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以“大礼包”的形式一次性寄递给企业。利用政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内快递柜,满足企业随时领取开办“大礼包”。(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深化“政银合作”。

借助银行网点等机构服务便利条件,通过登记注册自助服务一体机,依托实名认证、电子印模、电子签名、职能审批等技术,实现登记业务自助办理和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将原有的电脑端、移动端、自助服务机、大厅窗口办理拓展至社区工作站、银行网点等便民点,实现登记注册24小时服务“不打烊”新模式。

(十)严格落实各项行政审批制度。

为进ー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高皋兰县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质量,市局印发了«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的通知»和«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登记注册及行政许可工作中持续推进“容缺受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单位要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企业开办工作的方方面面,严禁出现一次性告知不清、群众反复跑腿等现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十一)完善企业简易注销服务。持续推进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简易注销“一个环节+三零(零成本、零跑动、零时限)”工作模式。各单位要为企业提供简易注销预检服务,以窗口咨询专窗和咨询电话为主要渠道,为需要简易注销的企业提供预检咨询服务,提前规避不符合简易注销情况,提高简易注销成功率。(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皋兰县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办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二) 强化平台支撑。依托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和甘肃政务服务平台,为我县企业开办服务升级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使用打下坚实基础。各单位要以平台为核心开展工作,推动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 加大宣传カ度。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

广泛宣传兰州市市场准入各项政策和具体内容,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准入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来源:皋兰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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