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兰州市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专职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人社发〔2022〕131号)文件要求,经各村、镇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复核,拟对选聘到各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38名就业服务专职人员(兼职)发放补助资金5.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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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皋兰县2024年第一季度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专职人员(兼职)补助发放人员花名册.xlsx》
皋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