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马颜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声明
按照广河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撤销马颜(马仲孝之女)玖家河府预售登记证的函》文件精神,因马颜(马仲孝之女)旧宅省上审核不通过,已将马仲孝从2023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中剔除。现予以注销登记在马颜名下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甘(广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13号和甘(广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314号,房屋坐落:广河县三甲集镇玖家河府1号楼2单元501室,房屋面积:143.44平方米。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