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不动产挂【2024】40号
马志平因保管不善,将广集建(1993)字第6-55~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