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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车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牵动着全社会的心。随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中学生选择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然而,由于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骑行行为不规范,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广河县公安局联合广河县教育局,特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年龄红线,不骑行超标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各位家长务必履行好监护职责,严格把控孩子骑行电动车的年龄关。对于未满12周岁的学生,请勿让其独自上路骑行自行车;对于未满16周岁的学生,请勿为其购买或提供电动自行车;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请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坚决不骑行电动摩托车(骑行电动摩托车需年满18周岁、取得D或E驾驶资格)、拼装改装、超速超标的电动车辆。

二、骑乘均须佩戴头盔,系好“生命扣”

头盔是遇到危险时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是骑车的学生还是后座搭载的乘客,均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请家长为孩子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并教会孩子正确佩戴——扣好搭扣、调整松紧,确保头盔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保护作用。家长在接送孩子时,也应以身作则,佩戴头盔,为孩子树立榜样。

三、遵规守法骑行,杜绝危险行为

请同学们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自觉做到:

不闯红灯、不逆行:通过路口时,请下车推行,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在机动车道内穿插行驶。

不走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不超员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同学们自觉遵守规定,不随意搭载同学、朋友。

不追逐竞驶、不并行:骑行时不并排聊天、不单手离把、不接听手机、不相互追逐打闹,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

远离大型车辆:路口遇到大型车辆转弯时,务必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进入车辆视觉盲区,防止发生碾压事故。

四、提升安全意识,主动接受教育

同学们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家长也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交通安全话题,提醒孩子注意骑行风险,让“知危险、会避险”成为孩子的本能反应。

五、家长做好表率,共同守护平安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希望广大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用一言一行为孩子做好榜样。同时,请管理好家中的电动车钥匙,不要将车辆交给未满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行。对于已达到骑行年龄的孩子,家长要常叮嘱、常检查,确保孩子佩戴头盔、文明骑行。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没有重来。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每一次骑行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自觉规范骑行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祝愿所有的学子平安健康,学业有成!                                        

广河县公安局

广河县教育局

2026年3月6日

来源:广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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