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规定,现将古浪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古浪县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2个月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自谋职业和自愿组织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主要从事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劳务,以及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实现灵活就业的,并按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持有《就业创业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申请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者本人填写《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1),按照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大就业信息系统内进行登记。
2.灵活就业登记。申请者本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填写《古浪县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在县人社局驻政务大厅窗口或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本年度社保补贴按就业困难人员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登记灵活就业之日起开始补贴)。
3.申请。符合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bs.rst.gansu.gov.cn/publicservice/home) 注册账号,登录后按以下顺序进行申请:点击我要办→就业创业→就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申请提交人社局后台审核后,申请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甘肃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2)、社保卡复印件1份和缴费票据原件(复印件1份)到县人社局310办公室进行现场复核。
4.审核发放。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填写《古浪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3),县人社局对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入补贴对象社保卡账户。
三、补贴标准
按不超过其个人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申报时限
1.县人社局自2025年10月30日起受理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今后若无政策调整,再不重复发布该项政策公告。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同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纳后按以上申请程序进行申领,可按季度、按年进行申领。县人社局严格按照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登记时间和相关信息给予补贴,未按要求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登记灵活就业的不予受理。
五、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1.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县人社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查);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县人社局负责审查);
3.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县人社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查);
4.已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
5.未接续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县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审查);
6.未按规定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的(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
7.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的(县人社局负责审查);
8.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
9.本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查)。
受理地址:古浪县迎宾路5号县人社局3楼310室
联系电话:0935-5553454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