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验收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颁布)

收费标准(依据)
办理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检测机构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县住建局
处理决定

申请人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建筑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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