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合各有关单位:
《县本级职能部门统一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十八届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建设政务大厅,推动部门及相关事项统一进驻实行“一站式”服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也是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
政务大厅的高效运转,关乎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为廉政“强身”的实际效果,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改革。各部门要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主旨,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各地要将保留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在线办理,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坚决杜绝群众和企业到窗口办事后还需转到后台部门办理的情况,更好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需要,助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来,服从大局,积极配合,不折不扣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审批、集约服务。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进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进驻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实施方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将纳入效能监管核查范围,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和督查。对审批事项应进不进、职能归并整合不彻底、人员授权不充分、派驻人员不到位、业务对接不积极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纪委监委进行督办问责。
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县本级职能部门统一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则、集中办理和联合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的规定,为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的新形势新任务,贯彻中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一级政府‘一个窗口’、集中审批”的规定,落实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保留审批事项,各地要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便利企业办事”和“所有面向群众和企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都要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全覆盖”及省、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确保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顺利启动运行,现就县本级职能部门统一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提出如下方案:
一、原则和要求
应进必进。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涉批中介事项都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
整体进驻。各部门(单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要求,将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内设的行政审批科室,行政审批科室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事项、人员、机构、职能、权限、收费、流程“七到位”,实行“一门受理、相关联办、现场审批、限时办结”。
统一管理。进驻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人事、劳资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业务运行由部门负责;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年终考核及窗口运行监管、组织协调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网上同标。按照线上线下同标、融合、对应的思路,将窗口办理事项按照标准化审批要求全部推送到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集中收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随行政审批项目走的原则,凡是县政府决定集中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其相关收费原则上由驻厅银行窗口集中代办,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
中介同步。逐步将与政务服务相关联的中介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竞争性中介服务。由县政府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介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进驻范围
凡保留行政审批职能、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县本级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公共服务单位(机构)以及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机构、经清理规范准许开展竞争性和授权委托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统一进驻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县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33个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2096项(行政许可528项、行政确认181项、行政奖励93项、行政给付52项、行政裁决12项、其他行政权力556项、公共服务674项),其中认领省市政务服务事项1354项(附件1),县本级部门保留实施事项742项(附件2)。
三、进驻方案
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两类办法处理:
(一)整建制进驻的部门(单位)
共25个部门(单位)2000个事项:县应急管理局(44项)、县防震减灾办(10项)、县发改局(31项)、县司法局(39项)、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局、兽医局> 96项)、县医保局(7项)、县退役军人局(29项)、县住建局( <城管局、房管局、人防办> 102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项)、县卫健局( <卫生监督所> 59项)、县工信和商务局(35项)、县人社局( <就业局、养老局、社保中心> 209项)、县公安局( <交警队> 165项)、县自然资源局( <林草局、不动产局> 103项)、县税务局(498项)、县教科局(20项)、县水务局( <水保局> 16项)、县市场监管局(223项)、县交通局( <运管局> 60项)、县民政局(98项)、县文旅局( <全民健身中心、博物馆、文化馆> 95项)、县残联(1项)、公积金中心(32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21项)、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合水营销部(1项)。
与进驻部门和事项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0项)同时进驻,由县财政局(县非税局)统一办理,探索行政审批“一费清”办法,委托银行代收。
原公安分厅、交警分厅、人社分厅、运政分厅、税务分厅、不动产分厅、司法分厅一律撤销。
(二)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的部门(单位)
对业务少、办件量小的县委办( <保密局、档案局> 24项)、县委宣传部( <新闻出版局、融媒体中心> 4项)、县委统战部( <民宗局> 22项)、县编办(4项)、县统计局(8项)、县财政局( <国资局、非税局> 31项)、县审计局(2项)、县气象局(1项)共8个部门(单位)96个事项设立若干综合服务窗口(附件3)。
中介服务机构依据清理规范情况同步进驻开展服务。总工会、水、电、热、气、广电、通讯、邮政、银行、保险、公交、企业征信等便民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立相应窗口开展服务。
(三)时间安排
9月18日前,进驻单位完成进驻前的部门内部职能归并(事项整合、流程再造、权责调整、科室组建),实现在部门内部一个科室对外。(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逐部门督查,衔接指导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9月25日前,各部门(单位)依据《实施方案》,积极主动与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衔接,全面做好进驻场地确认、窗口设置、科室授权、进驻人员确定、进驻事项核对和资料移交等工作。(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逐部门对接确认)
10月10日前,完成大厅窗口设备安装、网络调试、窗口运行模拟试行、行政审批平台业务操作培训等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10月20日前,完成进驻人员岗前培训,业务系统进行整体切换,拟进驻部门和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全面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10月下旬,召开大厅启动运行大会,进入规范运行阶段。(县政府办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进驻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讲困难、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做好进驻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事项进驻、人员调配、岗前培训等工作,紧扣时间节点,按期完成进驻任务。
(二)完善服务设施,优化资源利用。按照“集约化、智能化、便民化”要求,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前台开放式服务窗口、配置政务外网、互联网和部门业务专网及查询机、自助终端机等。办公设施按统一采购和充分利旧两种方式配置。公共区域服务设施、办公桌椅、文档柜等采取统一采购。窗口工作人员办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设备由各进驻部门(单位)充分利旧,自行配备;后期办公耗材、设备维护等由县政府办承担;各进驻部门(单位)所需业务专网接入自行联系运营商,费用自理;公安、不动产、市场监管、司法、民政婚姻、税务等服务区域设置,如有行业特殊要求,提前沟通衔接,可进行简单改造。
(三)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各进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窗口人员选派,将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充实到窗口一线服务和锻炼,原则上定岗两年不变。主要负责人要充分授予窗口责任权限,签定授权书,窗口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本部门进驻大厅事项的办理,做到“办件不出政务大厅”,除确实需要报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需要现场勘测的承诺件外,坚决杜绝“名进实不进、人进权不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让窗口工作人员“两头跑”和办事群众“跑两头”。新大厅启动运行后,县政府不再建设部门业务大厅,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撤出或私设服务窗口。
(四)规范窗口服务,强化考核管理。窗口工作人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2169.3-2015)及《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合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法> 的通知》(合政发〔2018〕81号)文件规定,窗口考核结果的20%纳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县政务服务中心依据窗口人员月、季考评结果,给予窗口A岗(首席代表)人员每月人均200元的窗口绩效考评奖励,按季兑现。窗口工作人员年终综合考核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人头经费县财政统一核拔县政府办,列支大厅窗口运行经费;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文明服务;每两年为窗口人员统一配发工作服装(有制服的除外),服装费比照执法单位制服购置办法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依据各部门实际驻厅工作人数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管理运行经费中安排。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进驻工作由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各进驻部门(单位)要提前安排,统筹协调,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做好进驻工作。在部门(单位)进驻中,对不支持、不配合进驻工作或敷衍塞责、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拒不进驻的部门(单位)要严肃问责;对随意派驻、更换、抽调窗口工作人员,或将部门(单位)难于管理、办不了事、临聘人员派往服务窗口,只守摊、不办事,一经查实,直接按不作为、慢作为处理。县纪委监委对进驻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部门(单位)按期按要求进驻到位、开展优质服务到位,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附件:



